男方名下两套房子离婚时法院会判一套给女方带走的孩子吗?
1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哪一方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都应当视为共有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将其中一套房产归一人所有,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套房产可以作为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或未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房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判决将房产转移给有子女的一方,但最终是否会判决,取决于具体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在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