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离婚几年了,孩子给他抚养,后来他不让我见孩子,时间久了才知道他把孩子过继给他姐了,姓氏也不改了,离婚后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
2025-02-16 03:25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规定。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和姓氏变更等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这意味着在离婚之后,如果子女有权要求改变其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姓氏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提及“姓氏”这一概念。但是,根据中国传统的习俗和社会文化背景,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往往会受到父母姓氏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子女可能会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的姓氏。 综上所述,如果您对孩子的抚养权和姓氏变更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与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