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黑车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2019-07-15 13:21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按此规定,属于农村户口的居民,赔偿的标准是发生事故年度的该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 不过,根据新侵权责任法,众多被害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可以不考虑受害人年龄、收入、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等个体差异因素,适用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数额,减少当事人的心理落差,减低社会矛盾。 而且法律规定,在城市内连续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可以按该市的城镇标准计算其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