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借我一万块钱不还,我有欠条,请问打官司能要回这笔钱吗,我有他家地址和电话
2天前您好!如果您拥有有效的欠款证明(如欠条),并且对方确实欠您钱未归还,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追讨债务。起诉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还款协议或向其提供经济援助等措施。 如果对方拒绝偿还或者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并按照当地法院的程序提交诉状,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事实情况作出判决,确定被告是否需要支付欠款以及金额。 请注意,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可能引发争议的行为。希望您的问题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