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离婚的 孩子今年马上三岁 我想咨询一下他家爸妈有来看一两次 而他从我们离婚都没有来看过 这可以当做不给抚养费的借口吗 我们没有判处探视 这个是不是一定要给他看孩子才给抚养费 如果啊给抚养费我可以让孩子改姓名吗 谢谢你的回答
2024-11-22 21:29尊敬的客户, 您所询问的问题涉及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否给予抚养费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 关于孩子改名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符合相关程序,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更改。但是,具体的变更过程可能需要遵循户籍所在地或法院的相关规定。 对于孩子的探望问题,如果没有判令探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探视时间,而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社会交往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详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