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四个子女,大娘娘1999年过世,2009年3月1日我爸爸在无锡四院病床上立遗嘱未公证,2009年3月10日去世,我大伯伯2012年6月在上海去世,我奶奶2012年10月在上海去世,我大伯伯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在河南,女儿过继给我娘娘在上海,我想问下自书遗嘱有没有用呢?如果找法院的话可以操作吗?或者说怎样的操作可行,公证处不想接这个,因为涉及的人和地方太多了,她们说可以做案例了

2019-07-14 13:3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清楚地描述一下您的问题,您描述的太繁琐,涉及的人太多,建议您简单的叙述清楚,以便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

2019-07-14 13:33: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393今日律师解答 48210

相关推荐
我给私人打工,卖黄金,做了快三年了没签劳动合同劳动局法律咨询 1回答
非法生产粗苯构成什么犯罪 1回答
工伤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1回答
敲诈勒索400万能判多少年 1回答
女方想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怎么起诉 1回答
车辆停运损失费标准出台 1回答
暴力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1回答
老板和厨师长签的合同但没有个员工签合同在法律上他们的合同对员工有效吗 1回答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怀疑电信诈骗会被限制出入境吗 1回答
义乌腾世清因犯什么罪被判刑 1回答
孩子姥姥诈骗罪坐牢影响孩子的考大学吗 1回答
遭到律师威胁在哪里申诉 1回答
上海异地工作离职公积金余额提取 1回答
工地上班,手腕骨折,需住院手术,半年之内不可以干活。公司没有给买保险,和公司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治疗费,误工费这些流程应该怎么走,望告知,谢谢了 1回答
交通事故写诉讼不知道保险公司分公司,是不是就只告总公司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