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亩土地在2012年底前被政府佂收,钱也于当时給付完毕。但不知什么原因却没有开发利用,土地也由我一直种植到现在。前几天通知说要平整土地,地上面的枣树不由分说便給放到拉走了。我请问一下这合法吗?我是否有权利再次要求地上物的补偿?
回答数:482
,这个好像是没有权利的,因为他之前已经支付过了,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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