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老公单位分的福利房,我公公付的全款,房产证人是我们夫妻的名字,这算老人赠与我们夫妻的吗?要是离婚有我的财产吗?
1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该福利房应视为您的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公公付的全款以及房产证上显示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情况,这通常被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即通过赠与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关于这部分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对具体案例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