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号因为本地限号,我把车停在楼下银行门口的两棵树中间。晚上9点回去发现车后挡风玻璃破损,后备箱上有几处划痕,于是报警处理。 7.12号上午警方联系我说找到嫌疑人了,是县执法局下派的市政园林作业期间不小心树枝掉落车体造成的意外损坏。警方提议这样的非故意损坏财物双方自己协商。 于是我找到损坏我车的施工队队长协商,对方不同意价格赔偿或去4S店维修,我也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去普通维修地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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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对方的行为,您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建议搜集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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