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想咨询一点法律问题。我老公兄弟两个,都是农村户口,村里也没有单独的宅基地,只有我婆婆公公的一套老房子,户主是我婆婆。但是因为房子太旧了,2019年底扒了,准备2020年新建,结果我婆婆出车祸去世了,房子就没再建。今天村里给信说,今年不建,地基就归公处理了。所以计划今年建,而我公公还没退休,户口也不在村里,村里说,新建房子只能写我对象兄弟俩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如果房子建好了,户主写老公哥哥的名字,而我公公写个证明,主要说明等我公公百年后,房子归兄弟俩所有,这样可以吗?有法律效益吗?
2021-01-27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