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非农业户口的父亲,,在1992年给农村小儿子批的地基盖房成家,但是小儿盖房子出事故没盖起来,宅基证名字是老人的,村里旧村改造,老人就拿地基置换了楼房,村按照国家政策又给老人60平方。啊是小儿子的。国家给他是应当的,可以收取两份,没有小儿子的
2025-09-19 19:40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土地被用于村里的旧村改造,并给予了60平方米的补偿。这一情况涉及到了土地使用权和财产继承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父亲是否有权利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并居住,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当时的法律规定以及您父亲是否拥有足够的合法证明材料来支持其主张。如果当时有明确的规定或协议,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则您可以要求村委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如果您认为村委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关于小儿子能否获得补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父亲去世时已过70年,因此可能不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协商、调解等)争取得到相应的补偿。 总之,处理这类纠纷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您先与村委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