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南京人,2017年5月说要拆迁,拆迁公告有没有贴不清楚了,说要上报户口,当时我们没结婚。后来拆迁办是偶尔来谈一下,18年10月我们结婚了,我的户口也在18年11月迁入他们家。现在是2019年8月了,拆迁办还是偶尔谈一下,可能不急着用地,到现在还没谈好补偿协议,也没有签订拆迁协议,11月我们就要有小孩了,请问后期再来谈判的话我和小孩能有补偿吗??
2019-08-14 10:38您好,一般情况发布征地公告以后人口就被冻结了,但具体还要参照你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没有规定的话,您可以和政府协商,要求给予新生儿补偿。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