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政府统一规划打造,店铺被强制停业,停业近三个月,当时是房东通知我们的,未经过我们商家同意 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外围的所有附加顶棚,招牌装饰全部由政府统一制作,减少了经营面积,包括后面的清洗区被拆除,厨房全部重新装修。 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期是9月15号,但3月15号要提前15天交半年房租,昨天房东打电话给我们,3月前不把房租交给他,就收回房子,自己转 想咨询的问题是 1.停业期间,损失的房租的赔偿是否由房东承担 2.他是否有义务延迟房租时间让我转店 3.跟房东谈判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操作对我有利 17年8月,有人带着转让费来转店,房东临时涨房租,导致转不出去
21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关于租金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商铺因为政府改造而被迫停止营业,并且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那么您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原因和必要性。 其次,关于延迟房租的时间问题,房东有权在租赁期内按期收取租金,但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租金,房东可以申请延期支付。但是,这通常需要房东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获得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认可。 再次,对于如何处理与房东的谈判分歧,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保持沟通。与房东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同时也要理解他们的立场和考虑。通过协商寻找共同解决方案。 收集证据。记录每次对话的内容,包括讨论的主题、达成的协议等,作为将来可能需要的证据。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觉得直接与房东谈判无效,可以考虑请一位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协助,他们可能会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技巧来解决问题。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房东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权益,比如恶意违约或者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保护好与房东之间的所有书面文件和口头交流,以便在未来需要时作为支持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