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本月23日向小区居委会,提出要去上海电力医配高血压药,在这之前配过多次其文医院没有,原因是吃了十几年,血压较稳定,本人也适应。24曰与居委会办好了手续。去医院配好了药,回来后要求居家五天。但居委会一不来收垃圾=,不上门核酸检测。25号小区核酸检测结束后,在电话打不通的情况下。我看到书记在广场上。我就下去问他为什么不给我们做核酸检测。他说人去过了,你们家门叫不开。26中午他们偷偷摸摸的给我们门上贴了封条。封条上没有任何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的印章和签名,这种行为合法吗?对我们个人代来了很大的影响?对于这个封条我们能拆下来吗?
2022-05-27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