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大量借款,我现在分娩不足一年,我们一共有两套房子,一部车,其中一套房子是在婚前由他家付的首付,属我的名字,在我们离婚时候,我名下的房子会归我吗
2025-01-14 10:55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提到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有大量借款,并且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协议离婚。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配”,即双方应平等地分享各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 关于房产方面,如果该房产是在您和您的丈夫结婚前购买的,且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比如您在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那么这可能不会作为离婚时的分割财产的一部分。但如果您和您的丈夫结婚后购买了该房产,或者该房产是婚后购买的,那么它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来分割。 此外,对于债务问题,虽然借款情况在离婚过程中可能会成为争议焦点,但在离婚协议或法庭判决中,债务的处理通常是基于借贷合同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的。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并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您的案例中,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为了得到更准确的指导,请您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以便于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加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