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店铺打工 老板不按进店时说的工资发 少发工资 我于10月30号进店 说好保底18000 一个月俩天公休 10月30号到11月26号的工资是12月5号发清了18000 11月27到11月2号期间我请假 经过批准 于12月16号 老板以我超休为由 不按保底给我发工资 我该怎么办
2024-07-20 05:30首先,您有权要求老板按照合同或协议中的规定支付您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利获得与其工作时间相匹配的报酬。 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在申诉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时和应得的工资金额,并且可以寻求第三方(如工会)的帮助来支持您的主张。 同时,如果您已经通过协商解决了争议,那么您可以考虑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依据。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并遵守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