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个男孩子追求我,为我买东西,主动给钱给我花,期间我对他并没有借贷,之后发现我们并不合适,就主动提出做朋友,然后他说要我还钱,还威胁我,那时候我父亲严重的心脏病,说去家里威胁我父亲,生怕父亲有个三长两短,就打电话给他,他们一家人胁迫我这下欠条,一家人都在,说我今天不写欠条别想走,要么就去我家威胁我父亲,然后我才写下欠条,事后我和我母亲说了,他也找了我母亲,说这钱一定要还,但是当时追求我这钱是他自愿给的?请问律师,这事该怎么办?
2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如果你们之间的借款是基于您的同意和自愿行为,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履行该债务。 对方可能采取了胁迫或欺诈手段迫使您签订欠条。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是否有任何非法或不当的行为,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方可能没有履行其承诺还款义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款项并要求对方归还,但对方拒绝履行承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确保所有交易都是公平的,并且遵守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