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的妻子是2016年11月份领的结婚证,2017年1月生的孩子,男孩,到现在孩子三个月,因和妻子不合,妻子丢下孩子不管,现在想和她离婚,不知道孩子是怎么判,自己也带不了孩子,现在是哺乳期是不是应该母亲抚养
2024-09-14 00:21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孩子的抚养权将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您想要与妻子离婚,并且希望孩子归您抚养,请注意以下几点。 请确保您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照顾孩子。 如果您的工作地点或居住地距离孩子较远,可能会影响您对孩子的照料。 确保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陪伴孩子成长。 在考虑离婚时,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先了解有关离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