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与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房子的单价和面积,单价低于市场价,明确为福利房,限定工作年限。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房子为经济适用房。今年单位协调青岛市政府办理房产证,说该房产不能按经济适用房办理,只能按商品房办理,单位要求我们按购买时商品房的市场价为单价,补齐房款才给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合理吗?单位算不算违约?

2022-06-11 21:0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2022-06-11 21:09: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884今日律师解答 43123

相关推荐
抑郁症病人在微博上骂别人不用的小号要坐牢吗 1回答
你好请问给孩子上户口未婚没结婚证 沒出生证要怎么去上户口 1回答
请律师写一份仲裁申请书多少钱 1回答
法院怎样找到故意躲避的老赖 1回答
醉驾加上尾随打劫判多少合适 1回答
八九十岁老人有公职儿子能伸请低保吗? 1回答
同学在班里瞎传我喜欢班里的一个同学,还闹得沸沸扬扬的,这构不构成违法犯罪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饮料外包装上粘着好多碎玻璃渣适用食品安全法吗?可以主张什么赔偿? 1回答
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财礼钱给人家吗? 1回答
被骗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18263838698111 1回答
租房问题房东不退押金不解约 1回答
诈骗案应该找哪个您好律师部门最有效 1回答
企业新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以疫情为由,进厂之前合同上讲三个月后做到公司要求买五险,现在一下反悔以疫情为由不买,叫等后好转再买,这种情况怎么办? 1回答
培训的合同 想问下专业人士有没有漏洞 1回答
微信实名解除卖了有事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