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介绍工程,但其中我没拿一分钱,当时对方要所谓子工程操作款,并且在收条上写了,工程不成原数退还,现在钱全部退还了,但他在法院起诉我和收了钱子人,要求赔偿其中子利息和部分损失,我有义务赔偿吗?
回答数:858
您好,原则上是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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