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婚姻状况是这样的:他在异地工作(14年至今)每个月给我生活费,就是不联系我,不关心我。有一女儿九岁,也从来不主动跟女儿联系。就像是责任吧!就给钱,不见人。他心里已经没有我们娘俩了,所以我想离婚,但是他不同意。这样的话我起诉离婚可以吗?还有我无工作,孩子就得归他吗?麻烦您给予解答,谢谢
2025-02-24 13:15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你的丈夫是否在外地工作并给你每月的生活费用? 是否有女儿九岁,并且他不主动与女儿联系? 你们是否有其他共同财产和债务? 如果你决定起诉离婚,你需要准备好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一方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或者经济条件,可能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最终的决定还是需要由法官做出。 最后,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希望你能早日解决问题,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