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两个小女孩,女方要求一人一个小孩,双方都是务工人员,孩子一直由男方爷爷奶奶抚养,所以男方不愿意给小孩,有一个小孩户口在女方家,那我们作为男方能争取俩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4-11-23 23:1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并且子女出生后随其一方共同生活,则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两个女儿进行抚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有权利请求对方给予抚养权,但具体是否能够获得成功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孩子的实际生活环境。孩子与谁一起生活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个人意愿。父母是否有能力照顾好自己的子女。 社会评价。社会上对于抚养权分配的看法和标准。 法院判决。法院可能会考虑上述因素来做出最终裁决。 为了提高您的胜诉几率,请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制定策略并提出有效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尽量寻求调解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如儿童保护组织等介入解决问题,以便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