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二十年前两位老人给儿子盖了一所房子结婚,七年前儿子因外遇离婚了,儿子搬出去住了,当时离婚时立的字据房屋受益人是老人的孙女(即儿子的亲生女儿),现在房屋即将要拆迁,请问这两位老人有权分到拆迁款吗,能享有多少(几分之几),因为房屋拆迁老人需要钱买房子养老。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2024-10-02 20:5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等同于继承权。如果该房产在婚姻期间由双方共同出资建造,并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无论是否离婚,该房产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 至于拆迁补偿款,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这意味着,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当作为遗产处理,由被拆迁人的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因此,如果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老人有权要求分割其中的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房产的具体性质、拆迁补偿方案等。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