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某公司做财务工作近两年。由于对现状不大满意,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同意离职但是要求支付1万元违约金。我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时意外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我想问一下对于这份劳动合同,如何认定?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2020-12-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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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不规范,但是也可以认定为有效的。

2020-12-12 15: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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