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再嫁,几年后,后夫又去世了,户口一直在前夫那里和女儿一个本,前夫村里耕地全部被占,民政局,许多年以前就每月,按户口给每人150元,村里面给每年一千块,可村里说不给,请问我有权利要回,我的钱吗?为什么犯罪坐牢的都给,我只是嫁了几年就不给,我有慢性肾衰,左肾83切除,药费一年两万多,自费不能报,我很困难,村里还克扣我的钱,为什么同一个村,不能得到同等待遇,
2025-04-07 08:45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前任丈夫的遗产。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遗赠是法定继承的一种形式,如果您的前任丈夫生前未留遗嘱,则他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 关于您的女儿的户口问题,她应该随您一起生活并享有与您同等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您的合法身份,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村里的土地问题,这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管理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村里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您的医疗费用问题,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医保或商业保险,以获得相应的报销。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如慈善机构或社会公益组织,获得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