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人的救济途径
2020-11-06 17:16通常老百姓都知道行政诉讼是一条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而知道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的另一条法律途径的却很少。其实,当今世界各国大都建立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两种监督机制。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已经建立15年了,所谓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关系领域发生 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也已经有15个年头。所谓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共同构建了我国比较健全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它标志着我国已具备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救济途径。 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情况可见,老百姓对两个制度的了解还很少。我市每年发生的行政案件大约1500件,可谓数量不小,但与行政争议的总量相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却很少。与行政机关发生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