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老公2006年结婚,2011年办的结婚证.有三个孩子,2008 2010 2012年出生. 因为家暴我想离婚.我想要一个孩子老公不给,我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5-03-02 14:19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可推卸的监护责任。因此,无论是否与您的丈夫分居或离婚,您都有义务承担起抚养您的孩子这一基本职责。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婚姻关系稳定性以及对孩子成长的影响等。如果您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维护其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对于您提到的“家暴”问题,如果您确信对方存在家暴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影响了您和孩子的安全或健康,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报告并寻求帮助。此外,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加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总之,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您应当积极采取行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采取极端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