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找朋友借了2万块钱买了一辆摩托车 然后约定每周还他100块钱 后来两个月的时候他说他家里有事急用钱 我就把摩托车给他了 他说摩托车卖了7000只能算7000块 当时我就相信他了 就同意了 后来又中途好几次说急用钱 要几千块钱的 我都给他了 后来我见到了收我车的车商得知车当时卖了1万块钱 然后我又算了算给他转过去的转账记录 如果摩托车按1万块钱算的话 我就只差几百块钱就还清了然后我问他还欠他多少钱他说还差7000才还完 然后我就找他说这件事 他不承认摩托车卖1万的事 然后说我还欠他6500 然后逼我把欠条改成了6500 要求再2018年12月前还五千剩下明年2月份还清,我该怎么办
12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利息或者利率,那么借款的本金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支付。如果您与借款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要求其按照约定偿还剩余款项。 其次,关于摩托车买卖价格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争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获取公正的处理结果。 最后,关于还款期限和方式,建议您与借款人协商解决,尽可能地避免诉讼,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信用记录。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