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22年并有一个孩子17岁,他大我18岁,在今年突发脑溢血去世后他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回来告诉我她爸爸和妈妈没有离婚,是他爸爸骗了我一辈子。我去民政局查我的婚姻关心果然是空白。(他没有和前妻办离婚手续的原因是他前妻不离)。我和他在一起后所购的财产产权是我和儿子的名字,请问他前妻和前妻一起生的子女有权利来分割我和儿子名下的财产吗?
2025-02-04 02:5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妻共同拥有房产,并且该房产上存在您和孩子的名字,那么无论是否办理过离婚手续,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的前妻想要分割这部分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孩子,如果他是您的亲生子女,则在离婚时应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参与遗产分配。具体来说,如果是婚生子女,法院通常会将一半或更多的份额留给抚养子女一方;如果是非婚生子女,则需要考虑其出生时间以及双方的感情等因素来决定如何分配。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