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需要补偿公司的损失吗
回答数:843
1.首先,你老板自用工之日起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是不符和法律规定的。 2.根据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也就是说,可以扣你工资但不是扣超过20%。(如果你有负责保管货物保证货物不被偷的义务你才算要赔偿,如果你没有这个义务,那么他损不损失和你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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