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和前夫离婚后又同居了,期间共同出资买了房子,因为没领证房产证上写的是他名字,可刚拿到房子,我都不知道就被他卖了,房子增值了六十万。我能分到吗?第二个问题,孩子的监护人约定是他,可他没给过一分钱,孩子都是我在带,所有费用都是我在出,孩子送过去,他赶出来,请问我该怎么才能通过法律途经维护孩子和我应得的权利。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纠纷,找江苏南通市律师代理。在2015年1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男方和孩子所有,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在之后为了孩子又在一起同居。在同居期间双方将房子卖了女方友添了12万元,买了一套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的名下。房屋增值60万元,男方将房子卖了,只给女方12万元。孩子现在上初一(13周岁),现在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屋的财产分割。
28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您的描述,关于您和前夫离婚后同居并购买房产的情况,以及后续房产增值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房产增值部分 如果房产是在离婚时买卖的,并且房款是由双方共同出资,那么该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按照公平原则来分配增值收益。 子女抚养权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中虽然约定了孩子由男方抚养,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或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抚养费支付方案,比如按月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等。 法律途径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更多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增值部分、孩子抚养权等方面,可以考虑以下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阐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获取支持。 申请调解。寻求第三方如家庭矛盾调解中心的帮助,通过调解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执行异议。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的方式进行维权。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护好自身权益,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