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欠了私人债,小贷的和银行的,房子拍卖,资不抵债,清算后是先还银行、小贷还是个人?如果平摊又是按什么比例?那些是清算后豁免的,那些是清算后还要偿还的?
2020-12-12 19:33个人破产在深圳的规定为,第八十九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其他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债务人欠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专属于人身赔偿部分的损害赔偿金; (二)债务人所欠雇用人员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费用,应当缴入雇用人员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给雇用人员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其中债务人的配偶以及前配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以及成年子女不得在其他普通破产债权人未受完全清偿前,以普通债权人身份获得清偿; (五)因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所欠的罚金类款项。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