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姐弟,只我在广州,哥和姐在老家,爸爸在广州有单位的房改房一套,现在出售150万,我和姐只给5万,全都给他两个孙子在老家买房子,老家已有一栋四层半房子。爸爸意思女儿已嫁出去,随便给点就行,这样合理吗?平常爸爸妈妈我事,我们都有去照顾他们。
2024-11-10 02:10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通常遵循的是“长者优先”的原则,即晚辈应当先于长辈获得财产分配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唯一的子女,享有优先权。因此,您的父母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如何处理这套房产,并且您可以提出反对意见或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利益。 至于您提到的给两个孙子购买房屋的问题,如果这涉及到金钱或其他财物的转移,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其他形式的协议或约定。如果您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不当之处,建议您与家人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总的来说,在处理家庭财产分配时,最重要的是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意愿,并确保所有人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