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当地,县,市民政局优抚科咨询了,我父亲去世36年了,我母亲健在85岁,无土地,住着50年前盖的土房50,一个人生活,有关部门答复,我母亲不属于优抚对象,请您帮帮看看我父亲留下的这个证件对配偶有哪些待遇?谢谢您!
4天前您好!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于没有土地、独自居住并且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可以申请享受一定级别的优抚待遇。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地民政部门可能会有不同标准和要求。 一般来说,您父亲去世后,他的遗属(即子女或直系亲属)可能可以获得以下优抚待遇。 财政供养。如果您的母亲是孤寡老人,并且符合当地的财政供养条件,那么她可以得到一定的财政补贴。 生活补助。有些地方会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补助,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社会保障。如果您的母亲参加了相应的社会保障项目,例如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她可以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到这些福利。 此外,如果您认为您母亲的情况不符合优抚对象的资格,建议您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再次咨询,以便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如社会救助等,来帮助您母亲度过难关。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让您的母亲得到应有的照顾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