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公婚前买的房,婆婆出的首付,老公一人还贷,房产证上是老公一人的名字,这套房与我是不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加上我的名字,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2. 现在打算买二套房,首付共同承担(其中大部分是我的嫁妆钱),以我的名字贷款,请问这套房是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是不是按照双方出资和还贷的比例来划分财产?
2025-07-21 18:17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要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居住,则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丈夫婚前购买并仅由其一人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该房屋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在购房时确实有部分嫁妆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且这些款项也用作贷款还款的一部分,那么这可能会影响您对房子所有权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中自己的份额,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等实物资产。不过,具体分割比例需要依据你们之间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