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负责的情况下隐瞒债务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了第2任股东,第2任股东在不知有债务的情况下将股权转让给了第3任股东,第3任股东接手后收到诉状,而后在尚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将股权转让给了知道有债务的第4任股东,而第4任股东在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又转回给了第3任股东并己偿还了债务,请问现在第3任股东也就是公司现在的第5任股东可以向第2任股东追偿吗?
回答数:801
您好,稍后与您联系。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19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19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