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属于非婚生子但在2017年应国家政策在我户口所在地给上了户口,当时村里也出具了介绍信,现在我女儿享受不到村里的福利政策,村里给出的答复说村里不承认我女儿的户口,就是各种刁难,因为给我女儿上完户口除了医学出生证明其余的像介绍信什么的我都扔了,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女儿户口涉及到村里以后所有福利比如田地动迁各种
7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非婚生子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包括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寻求当地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解决实际问题。 提交诉讼请求。如果您认为村里的做法侵犯了您女儿的权利,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女儿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待遇。 保留相关证据。您需要保留与您女儿户籍相关的所有文件,如医疗证明、出生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有力的支持。 调解或仲裁。如果可能的话,您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