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月十二号号早上七点半左右,在上班途中,己到厂门口被带客的电动三轮车撞到,我左脚被撞伤,软组织受伤,也报案,她全责,期间也带我去医院看了,其中医疗费她也付了一部分,后来就没有付,我休息了一月,但是脚还没有好,现在我联系不到她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这个好不好算工伤,我问了厂里人事部,说我这有责任人,不好算工伤,
15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如果您在工作时间或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么您的伤害可能可以被视为工伤。然而,具体是否构成工伤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来判断。 关于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没有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您可以向其索赔剩余部分。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单据等,以便于将来维权时使用。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最后,对于您的情况,最好尽快联系相关机构进行处理,以便能够获得更好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