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去外地居住,婚前居住地法院可以起诉男方吗
回答数:959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即使女方在外地居住,如果丈夫仍然与妻子共同生活在一起,且没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那么法院不会受理女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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