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名护士科室送我去上级医院进修三个.月进修费为3000是我自己出的进修签了一份进修合同上面写着每个月只发基本工资2000我拿到手只有1440但是劳动合同上写着每月基本工资为2100当地的最低基本工资也是为2100我想知道进修期间她们给我拿到手的只有1440是不是违背了劳动法因为已经低于了当地最低基本工资现在我进修结束因为家里有事就没在那里做了她们说按着之前签的进修合同要赔给她们三个月基本工资的五倍也就是三万我想知道她这合法吗毕竟进修费是我自己出的进修期间作为她的员工难道不应该给我发工资吗
2021-01-22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