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是2015年离婚的,今年房子过户给女方,孩子她不要归男方,因为她一再承诺房子将来给孩子,后来发现她说不一定,我心慌了,就是因为房子将来过户给孩子我才同意过户给女方的,她的承诺说房子给孩子我已经录音了,想问一下,我可以起诉为孩子争夺孩子的权利吗?还要孩子抚养权归我,她又不让我把孩子带在自己上班,因为她没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我是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想求助律师如何申述谢谢。
2025-04-19 07:1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议将房产过户给一方,并且该方也答应将房产留给子女,那么这一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即使对方后来表示不打算让孩子继承房产,也不能影响房屋过户的效力。如果您认为对方有欺诈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屋过户行为或者请求确认房屋归属您的权益。 至于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可能会影响其照顾孩子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寻求达成有利于孩子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变更抚养权等。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