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975年于2006年入职公司;2012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上签的约定工资2000。到今年每月到账1W,12月公司找我谈话,解除劳动合同,只肯补偿11W。下个星期不要我上班。算不算无故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双倍赔偿??

2020-12-23 22:3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公司给的理由是什么

2020-12-23 22:32: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733今日律师解答 51609

相关推荐
平台出不了金怎么样。可以告带我开户哪个吗? 1回答
有人拿我的裸体视频威胁我怎么办,还说让我老公和家人都知道怎么办啊 1回答
你好,请问下,法院不立案又不出裁定书,变着法为难怎么办 1回答
您好,我给人担保了一个贷款,期限是1个月,到期后贷款人没还上款。借款人一年后起诉到了法院,借款合同上有一条连续担保。像这种情况,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是连带担保。谢谢 1回答
对刑事案件判决二审判决后法院会在开庭吗 1回答
别人抢我东西自己撞成轻伤我有责任吗 1回答
一个月工资不给怎么办 1回答
女方年满19未满20。可以迁户口吗 1回答
男方坚持离婚,女方不离婚,可以吗 1回答
自建房,四户合资,一户一层,目前没有房产证,根据政策新规如果办理不动产证怎么办理?这种情况会办理吗?是办理一户一证,还是一地一证?假如要办理一户一证会有哪些问题? 1回答
强奸报警进去一周,请律师可以见当事人吗 1回答
伪造公文罪情节严重认定 1回答
工地上老板不肯与我们结算还强行拆架子,怎么办,还叫黑道 1回答
逆行肇事司机事后打人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我对象倒车可能闯别人车了,车主报警,但是车管所打电话给我,问车是我的不,我说是,他明明知道车闯了别人却就是不跟我说,弄的我的这个心到现在还碰碰的,他这叫什么行为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