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想离婚,家里有平房马上动迁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现在离婚婚后有共同财产就是一套房子,我占房子的百分之一,当初买房子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字。我离婚时可以告他欺骗我吗?(房子占百分之一),如果离婚我选择净身出户,动迁能给我一套房子,请问,离婚的时间多久影响动迁给我房子吗?(比如说有规定,离婚后半年或者一年才有权利分给我房子,离婚两三个月我就分不到房子?)动迁的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婚后我们有个女孩,6周岁,他是二婚,有个儿子21岁,当初儿子判给他了,请问我离婚时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还没有协商
8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离婚与动迁的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且你有权获得其中的一部分,那么您有权要求分割。 财产份额和权益。关于财产份额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其对您的效力。如果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则可能构成无效合同,此时您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同时,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拥有部分所有权,那么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主张。 子女抚养权。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通常情况下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在没有特殊约定或法院裁决的情况下,一般会倾向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时间限制的影响。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离婚后的一定时间内(如半年或一年)是获取相关权益的关键时期。因此,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争取到有利的时机。 请记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