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国企员工,2011年被调入公司的一家子公司上班,并签署劳动合同,现因客观原因,子公司无法正好运营,要把员工遣散,合理吗,请问我们能否回到母公司?现在子公司按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而我们想被调回母公司,正常缴纳五险一金,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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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母公司能够解决人员安置问题却不解决,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确实经营不佳需要裁员只能通过给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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