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婚后办房产证时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的算共同财产吗
15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解释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该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将房产证登记在两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并单独办理房产证,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也应视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共享。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个案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在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并单独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个人财产,那么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确定该房产的具体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