侓师你们晚上好,我在重庆万州区五桥天台路皮鞋店,由于顾客来我店修鞋,导致顾客自己拿错,我和顾客协商不好,我叫客人去派出所协商,客人不去,2018年3月14日这样的我和顾客发生纠纷,在我店里抓.拿.抢5只皮鞋,等于5双,这是什么行为,犯了中华人民那一条法律,你们应该怎么处理此事,谢谢
2025-06-08 16:22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可能涉嫌构成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请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