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朋友因工作原因常年不在家,他的父母为他买了所房子,当时是交的首付,17年2月份他每个月都要还贷。计划18年结婚,装修是他父亲出,但是房产登记及房产证上写的都是他父亲的名字,说是结了婚之后房产证上换成我男朋友和我的名字,然后我男朋友和我共同还贷,请问像这种情况,假设有一天离婚了,我能分割到房子的一部分吗?
26天前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房屋产权人仍然为一方,则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该房屋。 然而,如果您与男方有其他协议或者约定,比如明确表示同意以双方名义共同承担房贷等义务,且这一约定得到了双方认可并实际履行,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您的请求,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此外,即使最终无法通过法定途径获得房产份额,您也可以寻求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确认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并要求对方分担相应的债务。但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充分收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共同生活照片、共同消费账单等。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