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法院让我拿起诉书,13年摆酒席,然后出了国,14年拿结婚证,然后买的房,助学贷款还晚了,是黑户,以我媳妇的名字贷款,房产正是她的名字,所有的钱也是她保管.
2025-01-14 18: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由于您在13年的婚宴上已经出过国,并且直到14年后才重新获得国籍和护照,这可能意味着您与您的配偶之间可能存在移民法上的纠纷。 您的婚姻状况似乎存在问题。您提到您妻子的姓名出现在房产证书中,而且所有款项都是由其保管,这表明您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对这些财产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 借款人应该是您自己,因为您是债务的所有者。如果您的妻子作为借款人,那么她可能不是合法的债权人。因此,您应该尽快联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了解情况,并尝试解决任何争议。 如果您想保留婚姻关系并希望继续生活在一起,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妻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或道德标准,您也可以考虑向法庭提起诉讼。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