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年,我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现在要起诉问另一方要抚养费,因为法院判下来
21天前您好,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在您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建议您可以考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向对方主张相应的抚养费用。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了解对方是否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影响了您的生活或子女的生活质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寻求社会支持。可以寻求亲友的帮助,或者联系相关的社会组织,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支持。同时,也要考虑到情感因素,尽量保持家庭和睦,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