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甲借到乙十万元(丙担保人),约定月利息3分。未约定还款日期。18年10月,乙将债权转让给我。18年12月,丙付11月份利息且丙写付利息款条据给我。请问律师,我可起诉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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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收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在本案例中,如果乙已经将债权转让给您,并且丙也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部分利息,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偿还剩余的利息和本金。同时,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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